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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女孩遭霸凌后又被举报失学,受害者该如何免于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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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024-05-30 18:26·红星新闻

像这种遭遇霸凌后的学生该如何进行转学,又该得到怎样的关照,相关规定也应当尽快明确

据媒体报道,今年17岁的鄂尔多斯女孩琳琳(化名),原本是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班的一名学生,2023年被多名同学以逼迫去酒吧陪酒、下跪、抓头发、抽耳光等方式多次殴打欺凌。事发后,琳琳的家长报案,其中四名殴打琳琳的学生获刑。

事情至此,本应该是个令人欣慰的收束,施暴者被绳之以法,正义得到了伸张。但事实却是,伤害并没有到此为止——在几名施暴者获刑之后,琳琳选择了转学,却被举报违规借读。记者获取的网上投诉材料显示,举报者反映法院判决不公,琳琳借读“严重破坏了当地教育生态环境”。最终,琳琳被学校拒绝,目前已经失学在家。

↑琳琳(化名)父亲到学校找相关领导寻求解决办法。图据奔流新闻

这件事实在是有些刷新人们的认知,也展现了某种人性之恶。哪怕施暴者被判刑,但受害者似乎依然难以走出被伤害的处境。现如今这种举报达到了目的,琳琳的家长多次找到学校和相关部门,都还没得到妥善的解决。

仅仅对此做出道德谴责还不够,受害者现在确确实实面临某种机制性问题。客观来看,遭遇校园霸凌之后想转学是人之常情,像这起事件里琳琳在被霸凌之后“被诊断出患有抑郁症”,“一提到原来的学校,就想起挨打下跪的事”。这种心理创伤完全可以理解,选择转校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疗愈方式。

但对于霸凌后转校的问题,规定似乎并不清晰,依然按照普通转学的思路来处理。也正因为如此,举报者也就有了“举报”的基础——转学不符合常规的规定。而且琳琳已经不在义务教育阶段,这让转学就面临更加复杂的学籍管理问题。

受害者转学,本身就是一种无奈,如果完全按照正常转学的方式来对待就未免有些方枘圆凿了。而且在现行规定里,这方面的规定确实也不够清晰。比如2021年教育部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仅提到“对因欺凌造成身体或者心理伤害,无法在原班级就读的学生,学生家长提出调整班级请求,学校经评估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予以支持”,但对转学却没有明确的说法。

事实上,在相关平台上检索也能发现,有类似苦恼的家庭并不少。原学校、接收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但凡任何一个环节受阻,转学就会困难重重。当然,转学由于涉及到学籍管理,必然是个需要多方协调的事项,转学的必要性、合理性也肯定会因为事件的性质有所区别。

但琳琳的遭遇,已经是经法院宣判的明确案例,事件认定已经相当充分。在这个背景下,琳琳依然因为“违规借读”云云导致无学可上,甚至受到举报者别有用心的二次伤害,这无疑太不符合人们朴素的认知和良心。

因此,在琳琳的案例上,当地相关部门应当积极介入,不能让一个遭遇校园霸凌的家庭依然处在这种孤立无援的状态。目前当地妇联已经表示非常重视此事,尽最大努力帮扶,人们也希望琳琳的上学问题可以尽快得到解决。

从另一个方面说,该事件所引发的一些共性问题也应当引发思考,比如类似举报,某种程度是一种滥用规则,是规则缺乏一定的弹性和温度所致。像这种遭遇霸凌后的学生该如何进行转学,又该得到怎样的关照,相关规定也应当尽快明确。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清波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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