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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车位多停一辆车要交停车费?收费不能是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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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 15:42·极目新闻·发布于湖北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在自家车位上多停一辆车,还需缴纳停车费?一气之下,云南普洱这位业主把物业公司和该小区的地下停车管理系统运维公司给告了。法院判决不用再额外缴费。(据5月10日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2017年3月,朱女士购买了普洱市某小区内一个建筑面积为50.4平方米的地下停车位,并于2020年取得该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因位置较为宽敞,一直以来,朱女士将自己家的两辆车都停放在该停车位上。2023年2月,朱女士接到物业公司通知,要求停车位只能停放一辆车,她的另一辆车为临时停车,需要缴纳停车费。
一个车位只许停一辆车的争议时有发生(资料图,图文无关,据南国早报)
朱女士找物业公司理论,认为自己购买的车位已办理了产权证,并按时缴纳了物业费,应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使用自家的停车位。物业公司则认为,其使用的地下停车管理系统默认“一个车位只能停放一辆车辆”,故不能让朱女士家另外一辆车免费停放。且停车管理系统由另一家运维公司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地下停车管理系统运维公司表示,一个车位只能停一辆车是物业公司的规定,其只是执行物业公司的规定。
这个事情里,物业公司与运维公司是相互推托,却又是同一套话术,就是业主的另外一辆车要收费。其理由是“一个车位只能停放一辆车辆”,这个说辞看上去貌似有道理,实则不然。
据报道,该小区存在多种规格的地下停车位,如普通车位、大客车停车位、子母车位以及本案当事人朱女士购买的长车位。车位不同,占有的面积不同,可以容纳的车型也不同。不同的车位,价格应该也不一样。以朱女士的车位来说,经测算,建筑面积为50.4平方米,如果停特殊的长车辆,估计只能停一辆,如果停普通的小客车,则足够停下两辆车。
小区不同规格的车位,原本是供不同类型的车辆停放。如果属于公共停车位,朱女士在大型停车位里停了两辆小客车,物业来干涉就有道理,因为这会影响到大型车辆的停放。但朱女士的停车位是自己购买的,并没有占用公共资源,也不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物业就无权置喙了。
因为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朱女士并没有改变停车位的用途,还是停自家的车,也没有对外出租。而且不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经过。这应该是她合理使用自家的停车位。
曾有业主反驳一个车位只许停一辆车的说法(资料图,图文无关,据上游新闻)
有网友对此议论道,这是物业在眼红吧,变着法子收钱,按物业的说法,岂不是一套房子也只能住一户人,如果临时来了亲朋好友是不是要另外收费?
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理认为,朱女士作为地下车位的所有权人,对该车位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物业公司不得对停车位的所有权人的物权进行限制。最后判决该小区停车位的运维公司退还收取朱女士及其家人的临时停车费153元,对朱女士及其家人所有的两辆车免费放行。
媒体的公开报道也显示,类似一个停车位只许停一辆车的争议并不少见,有的是在停了一辆小汽车后又停一辆摩托车,有的是一个车位内停了两辆迷你电动汽车,都被物业干涉过,表示多停的要另外收费。2020年,重庆九龙坡区发改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购车位按照位置收费,而不是以停车数量来计算,也没有一车一位的说法。
法院的判决也支持了上述说法,这也表明,收费不能是想当然,要合法合理才行。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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