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见女友与他人开房提分手,并要求退还花销3万,女友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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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4月27日 预览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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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西柚说

4月27日,网上的一则报道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事情发生在福建省龙岩市,一位男子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记者寻求帮助。

男子郑某向记者透露,他和女友小王交往后感情一直以来还算比较稳定的。可是最近小王逐渐的疏远自己,让郑某有些疑惑。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有一天郑某发现小王和一名陌生的男子一同去了酒店。

郑某在酒店门口等了很久,两人都没有出来,事后,郑某感觉自己被绿了,于是就向小王要说法,没想到小王连句解释都没有,反而生气的向他喊道,“又没有结婚,这算什么绿啊!再说了,我们就是普通朋友,去酒店也没干什么。”。

郑某听完,更加生气了,随即就向小王提出分手,并且要求小王返还自己在恋爱时候给她花费的3万多元,还有小王父亲借走的10万元。但是被小王拒绝了,她认为那是郑某在两人恋爱时自愿为自己花费的,不应该被返还。

没办法的郑某这才求助了记者,希望可以要回自己的钱,好挽回点损失。通过记者调解,小王承认了和她一同去酒店的是她刚认识的男朋友。

小王称恋爱的费用已经用完了,当时是郑某自愿赠与的,所以没办法返还,至于父亲借走郑某的那10万元现在没有钱还。经过记者的几经劝说,小王最终答应了可以先还5万元,剩下的那些要分6个月才能还清。

两人协商一致后和平分手。

事情经过周折后总算有了结果,网友们看完后,纷纷表示郑某早分早解脱。起码不是在结婚后发现,早放手赚了,起码及时止损了。


虽然郑某和小王没有结婚,但在两人没有分手的时候,就另外找了新的男朋友并去酒店开房,这显然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有些不合情理。如果不满意可以先和郑某提出分手,那样你干嘛没人管,可是没提分手就另寻他人,这不就是俗话说的“脚踩两只船船吗”?

对这件事情,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大家一起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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